企业信用修复是指当企业出现失信行为并产生不良记录之后,通过一系列纠正、整改、核查、信用承诺等方式,恢复企业信用状况,解除因失信行为导致的不良记录公示和信用惩戒的过程。
企业失信后可信用修复的范围
1.司法案件记录:
已经结案或履行法定义务的司法案件信息,包括:裁判文书、开庭公告、立案信息、法院公告、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记录。
2.行政处罚记录:
企业因违规经营被各部门罚款、要求整改等处罚记录。这些记录一般会公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税务局网站等平台。
3.经营异常名录:
企业地址异常、无法联系或未按时申报年报,会被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第三方企业信用平台:
像一些民营的第三方企业数据平台,上面也记录了大量的企业信用记录,同样也会影响企业形象和市场信任度。
企业信用修复的具体内容
纠正失信行为:企业应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比如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偿还欠款,停止并整改违规行为等。
恢复名誉:企业通过一系列实际行动恢复形象和信用状况。
申请修复:当满足一定条件后,企业可以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企业信用修复。
解除限制:履行义务后可依次申请解除相关信用惩戒,如限制高消费、失信黑名单、限制招投标等。
政策依据
企业信用修复政策有多项法规政策依据,其中,最为主要的依据是2023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明确了企业信用信息修复的定义,规定了失信主体依法享有信用修复的权利,介绍了失信企业进行信用修复的条件和程序。
信用修复:
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 移 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 提前 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提前停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并依法解除相关管理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将信用修复信息与有关部门共享。
也就是说符合修复的条件,企业信用是可以进行修复的,法定不可修复的情况除外!
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者
以下四条满足任一:
1.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公示。
2.已经履行及时信息公示义务。
3.已经更正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公示信息。
4.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当事人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者
以下五条全部满足:
1.已结被列入名单满一年。
2.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3.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4.未再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期限已届满。
被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者
以下五个条件需全部满足:
1.一般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六个月 ,其中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一年。
2.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3.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4.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5.未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注:
1.仅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不予公示。
2.仅受到通报批评或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公示三个月。
3.当事人受到责令停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限制从业、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较为严重行政处罚的,不得提前停止公示。
一个企业失信,市场信用评级自然降低,市场信用对企业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企业信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能在金融机构获得多少资源配置,公共信用评级则关乎企业能否享受政府服务的便利化。可见一个企业信用修复及评级是非常有必要的。